继昨日雷士公告后,今日德豪也发布《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雷士照明通知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的公告》。
先说关键数字和结果:
1)雷士中国照明业务不再直接卖给德豪(双方都中止推进)。
2)雷士出售的部分是雷士照明中国业务,估值55.59亿(这个数字已经超过雷士在港股上市公司的总市值),雷士和KKR成立合资公司,依然持有30%。
3)批准交易后,雷士董事会向名册股东宣派不少于0.9港元的特别股息(雷士11日股价约0.7港元)
4)德豪(*ST德豪)目前持有雷士约8.7亿股,半年报预计亏损3~4亿。
5)约定好,从交割日起,在55.59亿基础上如果在A股上市可以达18%(税后)年华内部收益率,KKR应该要批准上市计划,由雷士照明主导。
KKR是否看好中国照明市场不得而知,但雷士在港股估值确实过低(截止11日市净率仅为0.79,实在心疼),如果用合理价格买下的优质资产(可以说是雷士照明里最优质资产),且该标的可以在A股上市,显然才符合KKR的投资策略。
对于德豪润达,如果能从中获得一笔出售资产的收益,对于今年志在保壳的意义就不言而喻了,这是顺势而为的退出,还是保壳的无奈就只有德豪自己知道了。
于雷士而言,股东收获了现金,把核心业务从低估值的港股寄望换到A股,同时也给自己经营上的压力和动力。
此外,分红的另外一个深层原因估计还是股东想要套现,德豪也可回笼现金,所以股东把钱分掉,不留过多在港股公司,而且如果不把出售所得分红的话,其他股东拿不到现金溢价好处,估计也不会投票同意出售给KKR。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雷士照明通知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的公告》(部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9年8月11日收到雷士照明发来的通知函件,主要内容为:其管理层经过慎重的考虑与内部评估工作,宣布雷士照明已决定不再与德豪润达继续推进德豪润达收购其中国照明业务的交易。
2、公司留意到,雷士照明于2019年8月11日晚间披露了《有关出售雷士照明中国业务大部分权益(目标公司70%股权)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及建议宣派特别股息》的公告,提及:
(1)2019年8月10日,雷士照明、耀能控股、控股公司、买方及KKR订立购股协议,雷士照明及耀能控股有条件同意出售及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而对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5,559,010,897元;目标集团主要从事雷士照明中国业务;交割后,雷士照明及KKR将分别间接持有目标公司权益总额中的30%及70%;
(2)在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及交割的前提下,雷士照明董事会拟向于待定记录日期名列雷士照明股东名册的股东宣派不少于每股股份0.9港元的特别股息;
(3)于交割日期后满12个月的当日开始至交割日期后满48个月的当日为止的期间内,雷士照明应有权向控股公司董事会推荐一份A股上市的上市计划;总结而言,倘该等A股上市能够在人民币5,559,010,897元的基础上产生(从交割日期起计算)至少18%的(税后)年化内部收益率(合资格首次公开发售),KKR应批准该A股上市计划,且雷士照明及KKR应促使该计划尽快实施及提供合理要求的所有配合。该上市计划的实施应由雷士照明主导。
3、 截止目前,公司持有雷士照明870,346,000股,占其总股本的20.59%。